不能赞叹邪师
摘自宗舜法师《菩萨戒四条浅说》,并增《增一阿含经》文
作者:宗舜法师
时间:2010-06-13 17:39:21
《增一阿含经》说:“有此二人获福无量。云何为二?所谓应称誉者便叹誉之,不应称者亦不称叹之,是谓二人获福无量。复有二人受罪无量,何等为二?所谓可称叹反更诽谤,不应称叹者而更称叹,诸比丘,莫作是学。”
解:有二种人能获无量的福报,哪两种人呢?
一、 对应该赞叹的人就赞叹。
二、 对不应该赞叹的人就不赞叹。
这两种人获福无量。
又有二种人受罪无量,哪两种人呢?
一、对应当赞叹的人,反而诽谤。
一、 对不应当赞叹的人,却大肆赞叹。
诸位比丘(僧人),不要学这两种人。
注:应该赞叹的人,指具佛正知正见正行的人。
不应赞叹的人,指传播邪知邪见并邪行(邪师)的人,哪怕有善行也不能赞叹(以免别人误认为他是有德的人,而不加简别,去亲近学习,造成邪见传播、破坏佛教、贻误众生。)
附录:宗舜法师《菩萨戒四条浅说》
刘宋/求那跋摩译《菩萨善戒经》优波离问菩萨受戒法明确说:“菩萨若有同师同学诽谤菩萨方等法藏,受学顶戴相似非法者,不应共住。若定知已,不得向人赞叹其德,是名菩萨第八重法。”
依《菩萨善戒经》所说,对于谤菩萨藏、学相似法者,不能与其共住,当远离。而且,对于这种行为了解确实之后,还不能向其他人赞叹谤菩萨藏、学相似法者的其他德行(诸如持戒、造像、印经等等功德),以免别人误认为他是有德者,而不加简别,去亲近学习,造成邪见传播、贻误众生的后果。所以,对于错误的见解,不管是谁说的,都应该驳斥。这样做不仅不犯菩萨戒,还恰恰符合菩萨戒的精神。
(注:所谓“相似”,指好象。意思是说,表面上好像正确,但实际完全错误,这种违佛经义,似是而非的讲法,就是相似法而不是佛陀正法。)
一些法师和居士印书、赠书功德甚大,使很多无佛法处得闻正法,实在是续佛慧命的好事。但是,也有人以信施财物印外道典籍,如《太上感应篇》、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、《俞净公遇灶神记》等宣扬宿命论观点的书,就算是有劝善之功,但因为所宣扬的宿命论与佛教缘起法完全背离,即为不如法。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七十五摄决择分中菩萨地之四对此种问题有明确开示:
“若以叶纸书似正法及外道论,或先已书,授彼信解众生手中,或劝他与,当知有罪。菩萨唯应劝彼弃舍手中异论,或令书写诸佛圣教,或自欲知彼不坚实,不应开示。”
这是说,如果用纸书写相似法和外道论劝人信受,不论是自己亲自给别人还是劝其他人给,都是违犯菩萨戒的(有罪)。菩萨应该劝人舍弃这些异论(异于正法),用这些纸书写诸佛的正法。(《菩萨戒四条浅说》)
综上所述,远离邪师,不传播邪说,不赞叹邪师的功德,是佛徒护法利生的精神,是佛徒必行的正业,是佛徒获得无量福慧的源泉!